众所周知,出租车收费都应该打表计价,之后乘客根据计程表上的路程和价格来进行付费。出租车公司也可以方便的统计司机的收入,加以提成。有部分出租车司机为了增加收入,故意在载客时给计程表断电,以故障为由让乘客不按计程表来付费。那么,出租车司机给计程表断电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?
现在随着移动网络的普及,乘客对一段路程的打车费用也会有个预估,出租车司机若想依靠不打表向乘客多收费往往很难实现,也容易遭到投诉,被公司发现并处罚。但如果是正常收费,甚至还低一点,乘客一般也不会去计较,隐蔽性很强,司机本应支付给出租公司的抽成就这样被截留了下来。
出租车司机给计程表断电的私下收钱的行为,属于违背公司意愿,将本应支付给公司的抽成自己非法占有,涉嫌盗窃。按照法律规定,以北京为例,盗窃罪的刑事立案起点为2000,出租车司机一趟的收入可能也就几十,抽成占据的比例就更少了,初看似乎想要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话也不容易。但盗窃罪还有另一个刑事立案的标准,多次盗窃的,无论金额多少,都可以构成盗窃罪。这个多次指的是3次以上(含3次),那这就非常容易查实了。
虽然从常人的角度来看,出租车司机给计程表断电私下收钱累计起来金额一般也不会很高,不算什么大事。但一旦被发现,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话,对每一个正常家庭来说都不算小事。这时就得及时委托律师介入,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了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 【盗窃罪】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